李树芬,黔中瓮安玉华乡人也,年十五,入县痒,聪慧好学,性仁孝,师长特见爱。
夏,五月,芬与县令侄王娇共赴秋闱,娇索题,芬不予,怒,由是有隙。
六月一日,晚,娇与市井之友二唤芬至瓮安西门河畔责而奸杀之。十二时,娇告芬兄曰:汝妹跃河自杀身亡。芬兄等辈星夜探视,大疑,拧之县狱。次日十二时,县吏未录文卷而纵之,并宣言曰:彼乃自杀。
明日,芬亲友上书请尸检,县吏不听。二十三日,芬叔嫂争讼衙门,县吏重抠之,并碎其妻发。出门首,无赖数辈忽至,复抠仆地而去。未几,叔殁。民悲而吊之。
时县吏畏其奸发,乃数谴刑警、无赖毁尸,昼则明夺,夜则暗取,伤人者数武,然终不谐。
后数日,诸学童至县衙请愿,令长复谴警卒持枪械驱之,杀伤数人。民暴怒,围而焚之。
群守闻之,急派员发近县兵卒数千霄禁。
民曰:瓮安贪赂横行,官吏贪暴不法,民不聊生,日积月累,遂至其祸。
2008.6.28贵州瓮安县群体暴力事件事件起因:
某初中女生,1992年出生,今年高考她后面有个女考生,问她要答案,她不给,6.21号的晚上被她被那个女生叫出去,那女生竟找了几个社会人渣把她先奸后杀,尸体抛在贵州瓮安县西门河新桥。两天后尸体被人发现,警方严密侦察,很快抓到嫌疑人,可仅隔一天,警方就放了那三个罪犯,原因是其中有两个罪犯后台很硬,那个教唆**杀人的女生,竟是此县县长的侄女。
事情暴露后,死者的叔叔问派出所讨说法结果被打断脚筋进了瓮安县人民医院!婶婶也被打的牙齿脱落剃了光头关进了派出所。死者的父母就一直在西门河桥边的事发地守着那副装着女儿尸体的冰棺,无能为力!事发至今已经有一个星期了,女孩的尸体还一直放在现场! 有人反应说公安局曾派人要强制处理尸体被群众哄退。
冲突发生: 开始一群学生拉着横幅为那女生申冤,去政府没找到人,然后去公安局,公安局的拿着那个电棍出来乱打学生,然后就打起来了,学生和群众就把公安局的10多辆车全砸了,后来就把公安局二楼也砸了,然后点了把火把公安局烧了,后来就把那些车烧了,消防队的来灭火,都被打了,消防车也开不进去。
接着事态无法控制。公安局,县政府,民政局被焚烧。公安局里面的人员被围困无法出来,各地警察纷纷调往瓮安县。
网友补充: 受害人的叔叔在医院重伤不治已经死亡。